负责压力管道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
参与相关科研项目;
编制作业指导书;
修订质量体系管理手册;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须在我单位办理资质执业注册和唯一社保缴纳,材料专业优先。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隶属于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益二类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我院于2004年由长春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和长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合并组建为长春特种设备检验中心,2011年更名为长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017年经省、市编办批准同意,加挂 长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中心 牌子。2018年 吉林省工业锅炉安全与节能测评中心 获省厅批准成立。
我院拥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资质。并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许可的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检验检测资质45项,取得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2个(共8大类、73个参数),能够对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科研开发、能效测试、安全评定、风险评估、技术仲裁、事故调查处理等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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