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对检验员进行技能培训、工作指导;
2.制定检验方案、按要求实施检验并出具或审核检验报告;
3.能够对出具的报告负总责,对相应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
4.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一般的技术问题。
二、任职要求
1. 50周岁以下(能力突出可适当放宽);
2. 大专及以上学历,理工科相关专业;
3. 具有五年以上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师工作经验;
4. 持有压力管道检验师DS/压力容器检验师RS证书,持有高检师证书者优先考虑;
5. 适应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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